柳江区检察院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柳江区检察院在区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柳江区中心任务,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法治建设为主题,充分履行检察机关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措施贯穿于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我区依法治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领导带头,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核心意义。加强党纪党章党规的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提升法治思想,以高度党性指导工作。
(二)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三)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及业务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强化法治意识。2021年组织参加区委和上级院的法治专题讲座10次。强化业务学习,通过部门会议和检委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案例的学习,提高办案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和党组书记、检察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检察长亲自抓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讨论法治政府检察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要求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贯彻落实区委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具体到各项检察业务中。
三、健全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院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任务来抓。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本院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负责的部门,细化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研究,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检察机关参与依法治区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四、完善司法制度体系、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一)完善对检察官履职权力的监督,我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先后制定《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等相关制度11个,从明确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入手,设定司法职责,权限和责任,使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规范有序,狠抓制度的落实,有跟踪,有检查,有考核等。2021年自治区检察院统一运用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对检察官所办理的案件进行考评,规范了考评指标和程序,6月底完成上半年的考核工作,下半年按月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至今试运行完成6次考评工作。
(二)建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机分案为主,重大疑难案件指定分案承办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司法规范化检查,将存在问题的案件通报给承办检察官促进整改落实,做好事后监督。
(三)完善检察官管理制度,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对检察官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我院共办理员额检察官退出手续1人(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员额)。
(四)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争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等各方面监督,更加自觉接受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履职制约。抓实自我监督机制,克服一切困难推动解决法律监督的短板、弱项,下大力气推进落实,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在教育整顿期间召开座谈会征求各界代表意见和建议32条。开展形式多样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大家了解掌握检察机关工作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扎实开展公开听证,邀请各界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办理案件11次。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等,有效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五、健全决策制度体系提升决策公信力情况
我院党组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我院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党组书记不能独断转行,其他党组成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党组每个季度听取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坚持把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党组的决定抓实。
六、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我院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理论学习,常态化利用三会一课、干警大会等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警到全州湘江战役纪念馆、柳州市历史陈列馆等地开展现场学习教育,组织观看红色电影、警示电影,参加“十场名家云直播”等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人民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以更强党建统领更高质量检察工作。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的监督,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常态化开展纪律督查,持续推进解决“四风”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教育,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在岗、串岗等行为进行通报。坚持以重大节日为节点,做好节前廉政提醒工作,开展集中谈话,促使干警受教育、明底线、知敬畏。
(三)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办理的重大有影响力的案件都及时与区委政法委报告。每月组织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统计表》上交上级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已如实填报5起过问或干预检察办案的情况。
七、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认真落实宪法关于检察机关性质定位的规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2021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78件834人,审查后批准和决定逮捕340件48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87件769人,提起公诉412件598人。 其中,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20件46人,批准逮捕13件35人,提起公诉11件41人;受理扰乱市场秩序类案件13件34人,批准逮捕11件29人,提起公诉9件38人;受理“黄赌毒”类案件112件191人,批准逮捕85件145人,提起公诉79件134人。受理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92件133人,批准逮捕22件37人,提起公诉15件29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
认真落实宪法关于检察机关性质定位的规定,强化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职能。2021年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依法监督撤案28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2次,依法提前介入侦查43件,纠正漏捕26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7人,提出抗诉3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开展案件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听取监督评议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以员额检察官为办案主体,形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办案结构,同时建立认罪认罚办案组和非认罪认罚办案组,对员额检察官岗位权力配置、岗位管理、办案组织、办案和监督工作量、办案活动制约等方面作出规定,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目标。
九、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加强同公安、法院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与配合,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严打毒品犯罪行为。2021年受理涉毒案件提请批准逮捕85件126人,批准逮捕70件104人,不批准逮捕15件2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件11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66件94人。切实提高毒品案件侦办质量,严格把控、监管涉毒人员。
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2021年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3件,在办理过程检察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核实侵占资金,动员犯罪嫌疑人返还侵占资产,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效保护民营企业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注重追赃挽损,提升办案质量,化解社会矛盾。2021年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62件,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33.048万元。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开展刑事和解,提升案件质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积极促成当事人尽早和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以来,针对部分简单、轻微刑事案件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适用和解,促成刑事和解案件9件9人,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院未检办持续发挥专业优势,与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联动,以多种形式“送法进校园”,一同构建平安校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倾注检察力量。2021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2次,结合禁毒预防教育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办机制,2021年,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79件127人,其中批准逮捕34件48人,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63件97人,其中提起公诉49件65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件15人,举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集中训诫教育,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做好监督帮教工作,办理柳江首例撤销监护权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十、推进法治建设的计划及打算
(一)抓好教育培训。活化方式,注重实效,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用学习促进工作,用理论提高业务水平,通过组织应知应会、知识问答、宣传征文等方式促进干警学习。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加快提升检察人员综合业务能力,着重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促进人才优化,促进工作任务合理分工、检察人员合理分配,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