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材料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02月11日在柳州市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智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一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类案件1540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5件案件获评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件,1个集体获最高检、检察日报社表彰奖励,6个集体、31人次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6个集体、26人次获全市表彰奖励,获评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
一、聚焦举旗铸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和参加区委、上级院培训。探索“党建+”工作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法律监督、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江小未”“江之蓝”等特色党建品牌为引领,将政治要求融入办案履职全过程。
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对标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注重在办案一线、关键岗位和重大任务中识别考察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优化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和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机制。加强专业能力培训。鼓励青年干警主动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开展“青蓝计划”,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竞赛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和履职本领,10名干警在竞赛中获市级以上奖励,1人入选广西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7篇论文荣获省级以上奖项,4人次先后在国家级、省级论坛、柳州市法学理论研究会和全市检察理论研究会作经验交流发言,我院获评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1人获评广西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涵养清正廉洁政治生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打造风清气正的检察环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院汇报重大事件、重要案件27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制定《柳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监督,主动配合区委开展巡察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狠抓制度落实与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内部监督协作,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贯通联动。
二、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柳江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00件45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2件580人,提起公诉436件519人。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起诉67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8人;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12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挽回损失936万余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提起公诉的梁建清受贿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追缴其受贿所得403.8万元。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108件201人,不起诉135件15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9.7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89.0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与区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机制,将司法救助更好融入社会救助大格局。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院领导包案制度,推进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1件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治理效能。强化检察建议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检察建议治理成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管控、居民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问题,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均已采纳并落实整改;1件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立足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柳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破产案件专项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围绕在破产案件审理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规范破产程序适用,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开展广西检察机关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专项行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件10人。立足人大代表建议转化形成的检察建议,对穿山镇雄良屯农田水利设施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跟进监督,通过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推动相关部门恢复2千米水渠灌溉功能,保障1000余亩农田生产用水,解决了多年遗留民生难题。对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机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规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垃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立案5件,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固体废物收运处置工作。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重拳出击,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性侵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4人,全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对未成年被害人民事损害赔偿、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起诉4件,落实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2万元。长效推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接收、审核相关部门移送线索13条。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群体利益的问题,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挖掘监督线索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已按期整改。办理的“问题童装”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获评自治区级典型案例。惩教结合,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建立科学分级矫正体系,筑牢精准干预防线。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件,依托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81人次、跟踪帮教60余人次,实现“0”再犯率。牵头联合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教育局等13个单位会签《柳江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实施意见》等四份文件,协同相关单位对“八大类”未成年人重点人群实施网格化、区域化、个性化管理,实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推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出监护督促令13件,联合其他单位建成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个,落实观护49人,1件家庭教育指导帮教案例获评自治区级典型案例,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立案人数同比下降20.31%。预防为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六名检察官担任辖区多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行法治宣讲30余场,受众师生近两万人次,实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辖区全覆盖。
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侦查案件79件,开展刑事监督立案8件,发出书面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15份。综合运用口头纠正、书面意见等多种监督手段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案件1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监督意见4次,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50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察监督意见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防范监外执行风险隐患,解决罪犯收押难、送监难、财产性判项执行难等问题。深入各镇集中开展罪犯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为基层组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做实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民事支持起诉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4件。扎实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以数字检察为驱动,运用最高检类案监督模型办理未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案件7件。聚焦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问题,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追讨欠薪5万余元。
持续优化行政检察监督。审查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7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围绕行政非诉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准确把握“可处罚性”,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66件,确保“刑事处罚到位、行政处罚不缺位”,1门课程入选广西检察教育培训示范课程。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发出磋商意见25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整改采纳率100%。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农贸市场快检室、产后修复机构、非法销售处方药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监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切实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强化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权益保护,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聚焦套取农机购置补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依法缴纳税款、违规发放高龄津贴、水土保持补偿费、农业保险补贴等问题,开展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7件,督促核查追缴国有财产损失360万余元。办理的1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广西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作经验推广,1件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拓宽人大代表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检察长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了解代表需要,结合检察实际开展工作。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62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检务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案件听证活动,努力做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民主。1件听证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业务监管典型案例。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723件。邀请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检察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中实现零投诉。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是社会各界和各族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主要有:一是思想政治学习有待进一步提升。新的检察理念、政策、措施还需结合实际深化落实。二是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立足职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上还需拿出更多实招。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还有短板弱项,监督不力、质效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基础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
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要求,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聚焦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守正创新,以更高质效法律监督助推平安柳江、法治柳江建设,为“十五五”开局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强化政治引领上持续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规范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机关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二、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精准发力。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社会治理。
三、在提升检察为民质效上深挖潜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加强食品药品等民生热点领域法律监督,加大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大力推动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持续做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工作。
四、在法律监督上持续发力。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大对怠于执行、违规终结本次执行等问题监督力度。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在锻造过硬队伍上久久为功。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专业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化落实“三个善于”,促进提高办案质效。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柳江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奋力开创柳江检察事业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柳江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注释
一、行刑反向衔接: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察机关在依法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检察机关的活动。
二、“八大类”未成年人:指不在校未就业闲散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刑满释放未成年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等8类重点未成年人。
敬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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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人民检察院 柳江检察
门户网站 今日头条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分荣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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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表彰名称 |
获奖集体
或个人 |
授奖单位 |
表彰
时间 |
|
1 |
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
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
突出基层检察院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社 |
2025.11 |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第20期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 |
2025.03 |
|
3 |
广西检察机关“化解风险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 |
20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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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 |
202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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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 |
2025.09 |
|
6 |
2025年广西检察机关
优秀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 |
2025.12 |
|
7 |
《精准把握“可处罚性”,高质效
办好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课程获评
广西检察教育培训示范课程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 |
2025.12 |
|
8 |
广西检察机关
优秀刑事申诉案件审查报告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 |
2025.12 |
|
9 |
2024年柳州市检察机关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优秀案例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柳州市
人民检察院 |
2025.03 |
|
10 |
第八届柳州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
业务竞赛暨第二届优秀检察官助理
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柳州市
人民检察院 |
2025.04 |
|
11 |
督促农家乐规范经营行政公益诉讼系列听证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部门业务监管典型案例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柳州市
人民检察院 |
2025.07 |
|
12 |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据分析
报告获评全市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部门业务监管优秀文书 |
柳江区
人民检察院 |
柳州市
人民检察院 |
2025.07 |
|
13 |
《互联网新业态背景下柳州螺蛳粉的检察公益诉讼保护路径探索》荣获“食药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主题征文活动三等奖 |
杨春艳、
韦林君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检察厅、
检察日报社
等单位 |
2025.08 |
|
14 |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证据体系构建研究》荣获
“网络检察学术研讨会”优秀奖 |
杨春艳、
石泽琪 |
最高人民检察院
网络犯罪研究中心 |
2025.10 |
|
15 |
《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敏捷算法治理与预防对策构建》获“人工智能时代公共安全治理与智慧警务建设”
主题征文获三等奖 |
潘震、
黄孛羚、
李俏婷 |
中国行为法学会、
江苏省公共安全
研究会 |
2025.12 |
|
16 |
《数字侦查监督实践困境及其纾解之道》荣获“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保障”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
李俏婷作经验交流发言 |
周智华、
李俏婷 |
《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江苏省法学会
等单位 |
2025.10 |
|
17 |
《行刑反向衔接中应如何适用“主观过错条款”——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治理为视角》荣获“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征文三等奖 |
袁伟杰、
马千言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
等单位 |
202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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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数字赋能视角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困境与优化》荣获
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
二等奖,李俏婷作经验交流发言 |
张毅、
王雨良、
李俏婷 |
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 |
2025.12 |
|
19 |
《虚假诉讼惩治的民事检察监督路径完善——陆某实施“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引发的思考》荣获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征文
优秀奖 |
刘松、马千言 |
陕西省法学会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
2025.11 |
|
2025年,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共获得各级各类集体或单项工作奖励69次,
其中自治区级以上集体或单项工作奖励37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