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文件,我院技术科副科长廖建华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廖建华
廖建华同志是广西选派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干部人才援藏“双百计划”的第一批援藏检察干部,于2016年5月至10月到西藏阿里地区开展援藏工作,以坚强的毅力克服各种困难,在出现极度头痛、嘴唇干裂脱皮、流鼻血等中度高原反映症状的情况下,二人为尽快适应当地环境,基本不使用药物和氧气,症状未消即上岗,坚持工作半年时间,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特长,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切实发挥了援藏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援藏工作效果。根据《广西检察机关个案记功奖励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给予廖建华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来源:桂检发政字〔2017〕70号《关于给予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谢忠文等24位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