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文件桂检发侦监字〔2017〕5号《关于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精品和优秀刑事立案监督案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纠正漏捕案件、检察建议书评选情况的通报》,我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陆亚天承办的张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违法收集证据监督案件获评“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陆亚天? 我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从事公诉、侦监工作4年。
柳江区检察院侦监Famliy?
科室成员互相配合,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熊某某等二十三人制毒、贩毒系列案件等涉毒案件。在政法委的指导下,结合当前柳江经济建设形势,依法批准逮捕多个涉嫌阻挠拆除违建行动的犯罪嫌疑人,保障全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的有序推进。积极助力柳江区公安机关开展“春雷1号”禁毒行动等专项行动,提升案件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今年6月,我院举办了柳江区首例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活动,活动邀请了市检察院的领导、区政法委、区人大的领导及人民监督员到场指导,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17年,我们柳江侦监科团结一心,在工作中突破重围,迎难而上,收获了成绩和喜悦。但荣耀属于过去,在即将到来的2018年,我们将带着检察事业赋予我们的光荣和使命,办好案,办铁案,履行监督职责,全副武装,风雨兼程,不忘初心,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