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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布置会,学习高检院《禁酒令》
时间:2018-01-17  作者:韦佳凤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我院召开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学习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两节期间廉政相关规定,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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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派驻纪检组传达《<关于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通知>的通知》,覃涛丽纪检组长提出要严格落实市纪委、区纪委文件要求,强化执纪问责。

 

纪检组长 覃涛丽

 

另我院LED大屏幕宣传《柳州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纪律的规定》,加强对本规定的学习宣传,氛围浓,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

 

 

 

我院LED大屏幕播放《柳州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纪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三、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五、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六、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众场所饮酒。


柳州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纪律的规定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按期完成,现就扶贫领域工作进一步强调有关纪律如下:

一、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审批、实施、验收扶贫项目;

二、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虚构项目,套取扶贫资金、物资;

三、严禁在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官商勾结、优亲厚友,使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获得不当利益;

四、严禁利用职权,将应由个人支付费用转嫁给扶贫工作对象;

五、严禁收受扶贫工作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购物卡;

六、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严禁截留、挪用、拖欠、抵扣、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和物资;

八、严禁故意刁难扶贫工作对象,索要好处费或违规收取费用;

九、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脱贫攻坚任务进度;

十、严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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