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行为,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2016年7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联合开展进德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会。
集中教育培训会上,柳江县检察院监所科检察干警以及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相关负责同志组织进德镇社区服刑人员重点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由司法局聘请的心理咨询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矫正、辅导。随后,检察干警详细介绍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执法中的职能定位,讲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立功可获减刑的法律规定。列举案例,进行剖析,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思想教育,鼓励其重塑生活勇气,自觉接受教育矫正。同时告诫矫正人员要遵纪守法,争取顺利解矫。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培训会,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人员遵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同时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