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政策,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更好地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2021年12月6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捕训诫并向涉罪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
我院办案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忙于工作,缺少与孩子的有效沟通,监护教育不当,这是导致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
训诫会上,办案检察官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剖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指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普及法律知识并积极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办案检察官还对未履行好监护职责的法定监护人发出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令》,督促法定监护人合理分配生活与工作的重心,加强与孩子的良性沟通,多关心孩子交友情况,教育和引导孩子遵纪守法。
此次不捕训诫暨《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是我院为有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一个举措,旨在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训诫教育并对其法定监护人进行督促,有效地在“临界”点挽救“边缘”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放纵,也不意味着案结事了。为了引导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尽快回归正途,此后我院未检检察官还将对这两名未成年人进行定期回访,全力预防未成年人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实现关爱不放纵、宽容不纵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