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柳州市检察院联合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开展的全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我院办理的“未成年被害人小云救助案”入选柳州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我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性侵害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小云家住农村,父母外出打工,是一名留守儿童。检察官在调查走访过程中还发现,正在读小学的小云在案发后情绪低落,无心学习,身心受到巨大创伤。我院在依法指控本案被告人犯强奸罪的同时,依托全市未检社会支持体系,迅速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社会力量,共同为小云制定救助保护方案:
一、社工介入,提供个案跟进服务。
社工通过家访、谈心等方式持续跟进被害人的心理情况、学习情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向办案检察官反馈相关信息,并形成个案介入报告提交检察机关。
二、开展综合救助。
针对小云与其家人在案发后出现的家庭关系紧张、小云及其家人感觉羞耻、暴躁、抑郁的状态,检察官与社工对小云进行了心理评估,启动对应的心理疏导程序,分别与小云及其家人进行单独一对一深入沟通交流,分别进行心理疏导和跟踪回访。经过较长时间的综合救助工作,小云及其家人的负面情绪得到了缓解,尤其是小云本人从封闭的状态重新恢复到活泼开朗的性格,愿意重返学校读书,小云与家人的关系也得到了改善。
三、预防性侵害专题巡讲。
我院研制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预防性侵害主题法治课,并结合“法治进校园”工作到各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巡讲,受益学生近万人。
今后,我院将拓宽社会支持体系的应用面,既有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也有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同时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各环节的衔接以及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共同创建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