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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发布】原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常务副主任何贤安(副科级)受贿罪一案判决结果
时间:2017-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由本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的原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常务副主任何贤安(副科级)受贿罪一案,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何贤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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