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老张膝下有两个儿子,从小偏爱小儿子,退休后一直与小儿子生活在一块儿,他多次对大儿子表示要把财产留给小儿子,他的生老病死大儿子可以一概不管。但过了七十岁,老张的身体每况愈下,年初因心脏冠状动脉硬化做手术,引发并发症长期住院,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小儿子要求兄长一起分担,大儿子却拿老人说过的狠话断然回绝。大儿子对父亲的生老病死真的可以一概不管吗?
江民检说法
生老病死是人生过程。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自主处分自有财产。但是子女继承财产与尽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法定的,与是否继承父母财产无关,不能单方面放弃,不会因为老人说过生老病死可以一概不管,子女就可以真的不管。民法典倡导树立优良家风,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共同担负起社会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