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红十四岁时被张三性侵,由于当时年幼无知,没有进行起诉要求赔偿。小红在年满二十周岁时想起诉张三要求民事赔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江民检说法】
小红的赔偿请求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
民法典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延迟至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是对有过不幸遭遇的孩子的保护,等他们成年后愿意或敢于寻求法律保护时能够勇于拿起法律武器,让侵害者付出代价,受到惩罚!因此,小红成年后在满三年的时间内都可以起诉索赔,并且如果存在法定的中止、中断事由,“截止时间”还可以延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