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生七十古来稀”,往日里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在家颐养天年,享受子孙绕膝了。而日前我院提起的一起公诉案件中,主角却是两位老人。一位87岁,另一位则已90高寿了。到底是什么原因令两位老人如此大打出手,上演“全武行”?
2017年4月28日,家住柳江区成团镇的韦某(90岁)下午在村中散步,步行至村中一商店门口时,遇到同村的熊某(87岁)。这两人可谓是老冤家了。早在2013年,韦某就曾故意伤害熊某,致使熊某重伤二级,被柳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案发至今,韦某拒不赔付医药费,双方矛盾越来越深。此时“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一言不合之下,熊某挥起手中锄头,砸向韦某。韦某躲闪不及,被砸中头部,立即昏迷。随后韦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熊某则在伤人后回家途中被闻讯而来的公安民警抓获。
现在是87岁的打90岁的,五年前是90岁的打87岁的,不对,是85岁的打82岁的,哎哟,小编自己都绕晕了
经法医鉴定,韦某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一级。2018年7月17日,熊某被我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此案已于7月30日在柳江区法院开庭审理,庭上熊某拒不认罪,并声称:“随便你们(法院)怎么判。”
法院将择期宣判。
皆知“七十随心所欲”,却不知下一句却是“不逾矩”。随心所欲之中也要讲情理,不违法,把欲望、恶念限制在规则之内,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检察官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