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人间消失”8年的老赖终于被逮捕。7月26日,我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对“老赖”庾某某提起公诉,此案8月9日在柳江区法院开庭审理。被拖欠8年医药费的欧先生拍手称快。
拖欠医药费4万多拒不执行成老赖
2010年1月,欧某某在为庾某某地处柳江区基隆开发区的楼房刮腻过程中不幸坠落受伤,期间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时间金钱。但令欧某某没想到的是,他的雇主拒不赔付医药费。无奈他只好向柳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庾某某赔偿。2011年11月,法院判令被告庾某某赔偿原告欧某某总计46921.35元。
令人气愤的是,判决生效近一年,庾某某却迟迟未履行判决。无奈之下,欧某某于2012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送达执行通知书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庾某某的经济情况,法院令其先行支付5000元给欧某某,余下的赔偿款每月付500元给欧某某,直至付清为止。这样的“分期付款”本是一个人性化的解决方案,未料到庾某某只支付了3500元之后从此 “人间蒸发”了。
庾某某为何突然消失?4万元是否超出庾某某的经济能力?经查明,2012年12月,庾某某将其名下的房产以转让的形式卖给第三人。出卖总价格为50多万元,每平方米约为1500元,与市场价格相差很大。房子卖得了50万,法院的赔偿判决总共也不到5万,执行方案容你分期偿还,却还以低于市价转移房产,这不是典型的“老赖”,逃避债务么!
昨天被网上追逃,今天就被抓获!
对这样的“老赖”决不能轻易放过!2016年8月,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自此一起民事案件变成刑事案件。2018年4月12日,庾某某被列为全国网上逃犯进行追逃。这一列就列出了成效,第二日庾某某在柳州市公安局办理护照的过程中,被系统识别出来并当场被抓获。同月26日,我院作出批捕决定。
我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庾某某在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7月26日,该院对被告人庾某某提起公诉。8月9日,案件在柳江区法院开庭审理,赖了8年的庾某某在公诉人的指控下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她当庭表示认罪,并连连向被害人道歉,同时请求法院从轻判决。法院择期宣判。
“让老赖无处藏身!”
我院将持续打击此类犯罪,加大惩戒力度,主动参与城市信用建设,服务柳江经济建设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