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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500元旧债引发的血案
时间:2018-09-13  作者:廖静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一笔十年前500元的欠款引发了一起故意伤害案,造成了两个家庭的不幸,而置身其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却都是“过错方”。梳理案件经过时,我们不禁为这一起不该发生的悲剧而叹息。

 

十多年前,柳江区成团镇的谭言(化名)向同村的覃某望借了500块钱。而此后他常年在外打工,因种种原因一直未曾还钱。2018年,因自己的大舅子要建新房,谭言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村落,筹备建新房的事情。

 

此时覃某望的父亲覃某国听闻谭言回村的事情,他打定主意要帮儿子把这笔钱拿回来。5月2日早上,新房筑基仪式开始,阵阵鞭炮声在村中响起。谁也不曾预料到,欢乐喜庆的鞭炮声最后变成了悲剧酿成的信号。

 

听到鞭炮声后,覃某国从家中出发,来到新房筑基地寻找谭言。不料谭言当时并未在施工现场。寻人未果的覃某国忍不住开始发牢骚:“有钱建房子,没有钱还!”考虑到新房起地基是需要看“风水”选日子的,现场的工人们也不想起争执,便把覃某国劝说回去了。

 

而这件事被同在现场的谭某记在了心里。谭某是谭言的哥哥,算起来这间新房的主人也是他的亲戚,而他也是当日起地基的工人之一。被覃某国这么一闹,他觉得特别不吉利,内心隐隐有了怨气。此时的谭言并不知道哥哥心中所想,他听闻此事之后赶忙和朋友赶到覃某国家中,把500元欠款给还掉了。

到了中午,几名工人们聚在一起吃饭饮酒,吃饱喝足之后便各自散去回家了。谭某回家小憩醒来之后自己又拿出酒接着喝起来。在酒精的催化刺激下,他越想越觉得覃某国这么一闹“太不吉利”,自早上起便憋在心中的怨气亟待寻找一个发泄口。

依据当地风俗,在新房下基脚时上门讨债是对家主或施工人较为忌讳的情况。谭某现年66岁,对此类风俗尤为看重。于是谭某愤而起身,从厨房中拿起一把菜刀,放在口袋中,朝覃某国家中走去。

 

据谭某事后回忆,案发当日中午他喝了约4两米酒,醒来后自己又喝了3两高度白酒。前往覃某国家中时他早已被酒精刺激到失去理智。

犯罪嫌疑人谭某指认作案地点

作案凶器

 

下午6时许,气势汹汹的谭某来到覃某国家门口。看到覃某国大门落锁,他便狂拍大门。覃某国妻子韦某英为其开门后,谭某大声质问为何覃某修早上去别人建新房起地基时讨债。韦某英觉得有些不妙,赶忙催促其离开。此时覃某国正好从二楼走下来,谭某当即把口袋中的菜刀拿了出来。场面顿时失去了控制,谭某挥动着手中的菜刀,对着阻拦他的韦某英和覃某国砍去,覃某国则抄起家中的铁铲对着谭某迎面拍下。

受伤吃痛的韦某英放开谭某跑向屋中,把大门锁上。待门外打斗声停止后她再次出门时,只见覃某国浑身是血倒在地上,而谭某则不知所踪。韦某英赶忙出门呼救,隔壁邻居帮其打电话报警,随后救护车把受伤的夫妻二人送往医院救治,公安民警则在谭某家中将其抓获。

 

案发现场的斑斑血迹

经鉴定,覃某国被锐器砍伤,全身多处损伤,程度已达重伤二级。韦某英被锐器砍伤,全身多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6月19日,谭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月30日,柳江区检察院下达批捕决定,并于8月28日以谭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向柳江区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件相关人员关系图

9月5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谭某当庭表示认罪,并表示其亲属已代为向覃某国作出相应经济赔偿,请求法院从轻发落。法院当日作出判决,被告人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坏人得到惩罚,本该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此时被害人一家却无心喝彩。被害人覃某国今年已经70多岁了,至今重伤未愈。

一笔十年前的欠款惹出如此血案,实在令人唏嘘。调查中了解到,谭言、谭某和覃某国及其家人此前并无矛盾纠纷。细说起来,若是谭言早日便将欠款还清,就不会埋下今日隐患;若是覃某国考虑到村中风俗,不在起地基当日上门讨债,也不会遭此横祸。最为关键的是谭某本人若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酒精冲昏头脑,不突破法律底线,也就不会锒铛入狱。种种事情环环相扣,最终导致了悲剧发生。

检察官普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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