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是总些人屡教不改,胆子大得很,韦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被判缓期期间,竟敢醉酒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当场死亡。1月23日,被柳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0年1月13日23时20分,犯罪嫌疑人韦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成团镇往拉堡镇方向行驶至成团镇大荣村新村屯路段时,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由韦金某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尾部,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韦金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韦某在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经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韦某的血液乙醇含量达150.07mg/100ml。
经查,韦某的C1类机动车驾驶证,2019年3月29日因醉驾被吊销。韦某因犯危险驾驶罪,2019年12月24日被柳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现在还在缓刑期间。
触目惊心的前科,藐视法律的犯罪嫌疑人韦某,注定要在看守所过年。你不遵守法律,法律会给你教训的。
检察官温馨提示: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当你拿起酒杯,就要放下汽车的方向盘。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别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