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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月14日在柳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20-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文  件  材  料 之五

 

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4日在柳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的工作回顾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两大任务,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促推柳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法治环境贡献正能量。2016年,全院共获得各级各类集体或单项工作奖励18次,其中自治区级以上集体或单项工作奖励11次。

一、切实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2016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49件94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572件824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97件949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635件861人。出庭履行职务589件796人。深入重大命案现场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下一步调查取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反响。

(二)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贯穿在执法办案始终,尽可能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5人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20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依法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和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金5万元。我院被授予2013-2015年度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自2004年以来已连续四届获此殊荣。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针对辖区治安具体情况,主动参与全县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扫黄打非”、“打黑除恶”、涉枪涉爆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切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五位一体、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工作,有效提高司法工作效率,维护群众利益。我院廖建华同志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援藏支边号召,为西藏阿里地区带去最新的检察技术,对阿里地区更好的开展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创新获嘉奖。特色维权,为妇女儿童开“绿色通道”。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涉及危害妇女儿童的案件,优先受案、审查。延伸司法服务,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与县妇联签署《关于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共建协议》、《关于涉案妇女儿童维权的共建协议》。联合县政法委等8家单位建立“柳江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加全市“平安家庭”进家园法治宣传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推进会活动。并就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接受了柳州新闻网的采访。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授予“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

(五)主动推进检力下沉。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依托,深入各村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2016年,乡镇检察室共接待群众来信31封,群众来访632人次,与各乡镇政府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3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3800份,参与社区矫正帮教487人次,参与调解民事纠纷585件,参加联席座谈会31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15次,法制宣传课27次,协助反贪反渎初查案件2件。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贴近基层的作用,结合高检院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要求,把开展扶贫专项预防作为派驻检察室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托3个乡镇检察室进村入户,发放涉农预防宣传资料。通过以上工作,强化了法律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六)多举措聚力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中央精准扶贫有关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部署,对扶贫挂村的洛满镇洛河村委贫困户26户均安排有一名以上领导干部、干警对口联系帮扶。2016年,已按计划完成脱贫双认定4户16人,均已按脱贫 “八有一超” 标准,公示脱贫,完成本年度“双认定”脱贫任务。2016年认真落实危房改造(贫困户)工作,已完成建房户7户。落实关爱圆梦“雨露”计划,为贫困户在校生13人办理各种困难补助,解决了贫困户子女的就学困难。2016年共投入资金6万多元,修建凤山河码头,解决种植户清洗姜、葱和装车的困难。赠送一批办公设备给村委改善办公条件,方便群众办事;年底,对全村26户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赠给生活物资一批,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履职尽责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先后在穿山镇、里高镇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针对“两委”成员和乡镇基层干部进行预防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柳江县惠农扶贫工作的“透明度”,织密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防护网”。有效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脱贫成效精准,造福万千百姓。

二、坚决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2016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0件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追缴赃款50万元,其中贪污案件3件4人,贿赂案件7件7人,8件9人已移送审查起诉。法院作有罪判决6件8人(含去年积案)。加大查办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尤其是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办发生在惠农资金管理、新农村建设等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用实际行动积极回应农民诉求。查办原任柳江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韦志柳涉嫌贪污案,是“三农”领域中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例。加大查处渎职侵权工作力度,2016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通过继续加大对渎职侵权类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民生,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办案,先后开展预防调查19次,对典型个案、类案进行案件剖析18次。积极主动为全县工程项目建设、水利、公路和政府采购等领域、行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023次。坚持以案说法的预防宣传教育思路,开展法制警示教育3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2600余人次。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提升预防工作执行力。深入里雍、白沙、里高等5个乡镇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5场次,组织开展3次预防约谈活动,约谈190余人次,发放预防宣传手册800册,实现预防关口前移。认真完成撰写年度报告,向县四家班子报送,获县纪委和县综治委联合以文件形式在全县转发,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第六届“精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撰写的《柳江县洛满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韦初练贪污、受贿案案例分析报告》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第六届预防职务犯罪“精品案例分析”。  

三、不断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着力维护和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防止漏捕、漏诉为重点,严把案件提请逮捕、审查起诉关。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初步形成以派驻派出所检察室为主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进行专门监督的工作模式。一是强化立案监督。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共39件41人。其中,监督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1件33人;监督撤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5件15人。二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3件18人;监督侦查机关追诉漏犯漏罪18件23人。书面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并提出检察建议2份。三是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对法院刑事裁判审查机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获市院支持。我院依法提请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欧某某等4人贪污、受贿案获评2016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二)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着重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监督,依法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向公安机关及看守所提出书面检察建议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均已被采纳落实、整改。利用巡察机会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教育,落实检察官约见制度。

(三)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监督规则为指引,全面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2016年,受理并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1件。经审查后依法提出3份检察建议,法院均采纳,改正、撤销有错误的裁定,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着眼检察改革创新发展,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意识教育。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思想道德防线。

(二)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提升业务素质为切入点,根据上级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的部署,组织干警参加集中面授、视频讲座等各类业务知识脱产培训学习。认真做好检察官职务套改,按照上级院部署,按时完成了首批入额检察官工作,促进检察队伍向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广泛组织参加公诉观摩庭、听庭评议、辩论赛、侦查活动竞赛等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人才库。

五、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相关工作。2016年,走访、联络人民监督员及其单位共12人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学习,联络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二是加强进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走访、联络工作。2016年共走访、联络40多人次。三是开展“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院参加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四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送《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检察报刊,以利于及时了解检察工作。

(二)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申诉案件受理与办理相分离制度,强化流程监管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设置了涉案物品保管室,配备专人负责审核涉案财物的移送、接收、保管、处理等环节,严格执行涉案财物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加快构建阳光检察机制。2016年,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986件,重要案件信息23件,法律文书公开404件,已全面推行制作形成电子卷宗,实现律师电子阅卷。开通运行柳江检察官方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其中,“柳江检察”官方微博荣获2016年度广西检察优秀微博。“柳江检察”微信公众号编发的文章荣获2016年度广西检察优秀新媒体作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成绩,是柳江检察人心怀理想、坚守法治,艰苦努力的结果,更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与人民的期待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工作的力度还要加强,个别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还未牢固;三是检务公开的力度还要加大,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检察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员不足、人才流失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长期存在,制约检察工作良性发展,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区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检察院的重视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7年的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注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积极推进平安柳江、法治柳江建设,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主动作为,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来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执法为民,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促进从源头上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服务改革发展和保障民生。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 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研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加强侦查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按照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五、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准确把握改革方向,认真学习各项改革的具体政策和要求,把握好改革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要注意统筹兼顾,把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完善职业保障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整体联动,协调推进,确保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六、坚持抓好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在增强群众观点、保障民生、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着力在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强化内部监督,健全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七、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联系制度,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通过检察开放日、律师座谈会、代表委员视察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党和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加速推进的关键时刻,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求真务实,奋发有为,为建设幸福宜居新柳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1月14日

校对:韦佳凤                             (共印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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